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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3-05-25 10:21 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现就此次毕业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请毕业时间及办法

考生毕业申请、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时-5月31日16时,逾期不予补办。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含二学历、高职高专考生),登陆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_bysq/),网上申请后并打印《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表》,初审通过后网上缴费即可。

二、办理毕业要求

1.申请办理毕业的考生。在网上申请后经系统初审通过的直接缴费即可。经系统初审未通过的考生,需要到所申请的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人工初审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网上缴费。

2.考生办理毕业需要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初审和复核、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复审和复核、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终审,终审未通过的考生毕业申请由原审核机构逐级退回,审定费用通过原支付方式退回。

3.关于毕业证书领取:考生毕业申请终审通过后,按照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示要求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

4.关于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对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做了明确要求(见附件)。教育部对检测不合格的照片不予以注册,考生在申报后图像校验不合格的需要重新采集电子注册图像。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需上报准确联系方式,如联系不上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本次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下发时间预计为2023年9月中旬。

三、申请本科毕业考生前置学历审核办法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通过申请毕业系统进行前置学历验证。没有通过前置学历认证的考生需要向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含高职院校)上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

3.毕业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和本人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毕业院校下发时错的,需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省内中外合作办学颁发的毕业证书需提交吉林省教育厅出具的《吉林省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书》原件。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含高职院校)对验证未通过的特殊考生现场确认时,需认真审核考生的材料,不能弄虚作假,如有特殊问题请与省教育考试院及时联系。如考生前置学历系统初审未通过,按上述第三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初审即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注册成功后方能下发毕业证书。对毕业电子注册采集图像不合格的考生及时通知考生重新采集上报。

五、收费标准

毕业审定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自学考试毕业审定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联[2009]206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4元/生。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doc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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