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
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战考网 > 成人高考 > 报考指南 >

2023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报考须知

时间:2023-09-09 15:24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亲爱的考生:

你好!欢迎参加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04〕3号),请你仔细了解成考的有关规定,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后)等内容,以免因不清楚考试规则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你认真阅读并仔细领会其中的要求之后,网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祝你考出理想的成绩!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

※ 特别提醒考生 ※

1.报名填写的手机号必须是考生本人平时使用的手机号。

2.因专升本报名需要完成线上学历审核,学信网学历审核端口每日限额,报名中可能出现因当日限额用完而无法报名的情况。今年报名时间充足,若碰到此类问题,请考生在后续报名时间内继续尝试。

3.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考试结束后网上确认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志愿的,其报名时填报的志愿默认为考生确认志愿。

4.严格按《考场规则》的规定携带考试用品,严禁携带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要最终确认是否携带了与考试无关的用品,若有,则存放在指定位置。否则,不论有意、无意携带违规物品入场,都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5.《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6.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并根据监考教师宣读的《考试指令》进行考试。

7.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监测设备进行监测,发现有携带或使用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接受信号功能的设备的考生,将取消其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按教育部规定,成人高考所有考场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考生的任何违纪、作弊行为,都将被视频录像系统摄录并作为违规处理的依据。

8.考生在考试中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等追究法律责任。

※ 报考政策提示 ※

2023年成考报考政策已在《2023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公布,可在报名界面报考政策栏目中查询。

报名与志愿填报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缴费、考试结束后网上确认志愿的方式。

1.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5日8:30至9月15日17:0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zjzs.net)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所有参加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网上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按规定输入报名信息,根据公布的招生院校专业目录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可填报相应层次和科类的1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并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照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其中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报考专升本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工作证明;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须持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

考生一般应当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本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外省户籍考生若因工作等原因需在我省报名,可凭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六个月及以上(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网上信息审核和缴费。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人员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短信通知要求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提交资料不全的考生按短信通知网上补充相关材料,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9月16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考试。

符合政策加分(除年龄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外)和申请免试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提交资料不全的考生按短信通知网上补充相关材料。申请免试和政策加分有现场复审环节,考生须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逾期不再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赴现场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免试和政策加分。

考生报名时验证的手机号是接收短信通知的重要渠道。报名所用微信号或钉钉号为身份认证的凭证,所对应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绑定他人手机号报名、借用他人微信号或钉钉号、泄露本人密码信息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准考证打印

10月16日8:30至10月22日17:00,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3. 网上志愿确认

11月25日8:30至11月29日17:00,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确认志愿,可根据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名时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确认。修改的志愿必须是与考试科目一致的同层次、同科类且符合报考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其中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可以改填非医学门类专业志愿,报考非医学门类专业不得改填医学门类专业志愿。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修改确认的,其报名时填报的志愿默认为考生确认志愿。

仅申请免试考生无志愿确认环节,填报志愿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二、有关报考条件和要求

报考条件在《2023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有明确规定,请考生查阅。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特别提醒:

1.严格禁止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报名。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3.报考医学门类专业(含中医、中药、药学等)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护理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均不能作为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含中药学类、药学类)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考生应关注并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和医学、外语、艺术等相关科类专业招生政策规定。

※ 有关考试管理规定 ※

1.考场规则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上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先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时间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如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分享到:
  • 扫码加学历类考试老师微信
  • 进行“一对一”考试资讯
  • 注意:

  • .在添加客服时,备注自己要咨询的【考试种类+地区】

  • .先添加客服,再由客服按实际情况推荐给考试老师

  • .添加老师可咨询:考试信息+考试资料+交流群推荐

成人高考预报名
头

网站介绍 企业新闻 考试动态 新媒体矩阵 合作推广 网站声明 全站导航 加入我们 帮助中心 联系我们

苏ICP备案号18066411号-3 icp备:苏B2-2020003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湘江路32号

Copyright@2020-2022南京双引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