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战考网 > 一级建造师 > 报考指南 >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流程

时间:2021-12-19 10:16 来源:战考网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发布后,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发布后,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只是需要注意的是考生需要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程序: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注意事项: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

分享到:
  • 扫码加建筑类考试老师微信
  • 进行“一对一”考试资讯
  • 注意:

  • .在添加客服时,备注自己要咨询的【考试种类+地区】

  • .先添加客服,再由客服按实际情况推荐给考试老师

  • .添加老师可咨询:考试信息+考试资料+交流群推荐

一级建造师报考服务咨询
头
考试答疑

网站介绍 企业新闻 考试动态 新媒体矩阵 合作推广 网站声明 全站导航 加入我们 帮助中心 联系我们

苏ICP备案号18066411号-3 icp备:苏B2-2020003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湘江路32号

Copyright@2020-2022南京双引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