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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新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时间:2023-03-31 10:01 来源:新疆教育考试院

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1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4月14日10:00—17日24:00

网上审核:4月15日10:00—18日19:30

网上缴费:4月15日10:00—19日24:00

准考证下载:5月8日—14日

面试:5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公布面试结果:6月14日

二、报考条件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的考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相应地(州、市、师)考区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或持有疆内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自治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二)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具体请咨询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散布“双泛”思想、民族分裂主义言论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适宜从教行为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要求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 面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新疆)”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学段类别→选择学科→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2. 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信息。考生按要求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报名注册时须核验考生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且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完成注册后,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信息标准: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示范图如下:

第三步:填报信息。考生应按户籍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与笔试对应的面试学段类别和学科。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审核确认后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四步,信息审核。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只对考生面试报名信息规范性等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填报信息,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等。审核时间截止前,考生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的,须在审核时间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再选择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等信息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对填报信息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名资格参加面试的,后期教师资格认定环节将不予通过,同时将按照教师资格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步,缴纳考试费。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相关规定,此次面试考试费为111元/人次。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后,视为考试自愿报名参加此次面试,面试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在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4月19日24:00前)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错误或经济损失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区选择

根据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17个考区(附件1),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1. 报考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报“乌鲁木齐市考区”。

2. 除以上情况外,户籍或居住证在新疆(含兵团)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报考;高校在校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报考。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5月8日—14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科目。面试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等学科面试工作由各省份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四)面试过程

考生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考官签字确认备查。

(五)考生须知

1.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3. 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4.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 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6. 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7.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面试结果查询。2023年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

(七)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五、面试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考试各项法律法规,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请务必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考区、报考学段及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由于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期间考生如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资格审核技术咨询电话:18363992110;

报名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

报名相关政策咨询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见下表)。

以上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开通(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面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五)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 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 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本公告内容,仅限本次教师资格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

1.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小学信息技术等10个学科的面试要求

3.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常见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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