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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

时间:2023-01-30 18:13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1.考生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备考期间提高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试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到公安机关办理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迅速离场,不得在考点内聚集、逗留。

4.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5.考生必须携带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其余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见下表。禁止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无线耳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手机等)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舞弊处理。


专  业课    程允许携带工具
理、工科专业所有课程计算器 (无存储功能) 绘图工具

科专业

“英语翻译”     (课程代码 00087)字、辞典 (印刷品)

6.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课程代码、准考证号、考生笔迹确认栏、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如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试卷非选择题部分请在答题卡答题区域内按题号顺序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严禁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链接(网址:https://www.sceea.cn/Html/201702/Newsdetail_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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