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莞中医师承报考条件

时间:2022-03-22 15:37 来源:战考网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和《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的实施细则》(粤中医〔2018〕29号,下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开展情况,现就2021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人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具备的条件按《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的要求执行,有关填报表格参见《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有关报名表格(2021年版)的函》(粤中医办函〔2021〕号),其中《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采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结论表>式样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7〕31号)印制的表格。为做好考核报名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提交的表格中相关栏目如没有,请填写“无”。

  3.考核结论为综合评定结果,建议申报人慎重选择申报的技术方法和治疗病证的数量。

  4.选取的5例回顾性病案,病案所采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治疗病证应与申报的医术专长相符。

  5.申报人提交本人的证书证件等复印件须与原件相符并经申报人签名确认,现场报名时由受理人员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核对人在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签名确认,加盖印章。

  指导老师或推荐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等证书复印件,核对人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6.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每页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并装入文件袋中。文件袋请贴《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文件袋封面页》。

  申报材料一式8份,其中市、县(区)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各存留1份,其余上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除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因审核需要要求补充的材料外,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7.提供申报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后填写格式为:“申报人姓名(地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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