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时间:2023-01-20 23:25 来源:浙江省卫健委

为了进一步规范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对象及要求

(一)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考核,适用本实施细则。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一)考核性质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是对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有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

(二)考核方式

1.确有专长考核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

2.确有专长考核的临床实际本领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临床答辩、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的方式。确有专长考核的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考核内容

1.临床实际本领考核范围

(1)基本操作

①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临床技术;

②中医独特诊疗技术。

(2)临床答辩(临床答辩结合本人专长)

①与专长有关的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

②与专长有关的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③与专长有关的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④中医独特诊疗技术的掌握与临床应用水平。

(3)评议评价

选30名居民和30名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进行评议评价。

2.综合笔试测试范围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中医经典著作等相关知识;

(2)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临床常用腧穴的定位、主治、刺灸法、临床应用等基本知识;针灸科常见病证的辨证、治法、处方、操作等知识;

(5)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等知识;

(6)中医技术专长方面的临床专业知识。

(四)考核题量

1.临床实际本领考核:10道

(1)中医基本操作试题:4道;

(2)中医临床答辩试题:6道。

2.综合笔试:300道

(1)中医基础知识试题:150道

①中医基础理论:40道;

②中医诊断学:30道;

③中药学:40道;

④方剂学:40道。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题:150道

①中医内科学知识:30道;

②中医外科学知识:30道;

③中医妇科学知识:30道;

④中医儿科学知识:30道;

⑤针灸学知识:30道;

⑥其他科目知识:30道(供选答)。

确有专长人员可选答①至⑤共150道试题;或在①至⑤中选答四个科目共120道试题,再从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结合确有专长考生的专长补充命制的其他科目知识⑥试题中选择与自己专长相近专业30道试题。

(五)考核分数

1.临床实际本领考核:100分

(1)中医基本操作试题:40分;

(2)中医临床答辩试题:60分;

(3)居民和患者的评议评价:合格。

2.综合笔试:300分

(1)中医基础知识试卷(150分);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150分)。

(六)考核时间

1.临床实际本领考核:30分钟

(1)中医基本操作:10分钟;

(2)中医临床答辩:20分钟。

2.综合笔试:共300分钟

(1)中医基础知识试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七)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实际本领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2.居民和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70%以上的居民和患者有疗效的,为合格;

3.临床实际本领考核、综合笔试和居民患者评议均合格者,为确有专长考核合格。

4.确有专长考核中的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八)确有专长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为每年的三月份),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

三、申请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见附件);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五)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六)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组织与管理

(一)按照《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指导。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工作,其职责是:

1.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组织确有专长考核命题和组卷的有关具体工作;

2.制定《浙江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3.制定《浙江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考务管理办法》;

4.指导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确有专长考核;

5.处理、上报确有专长考核期间发生的问题;

6.对确有专长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交年度考核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7.其他工作。

(三)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制定本辖区确有专长考核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2.受理申请参加确有专长考核人员的报名工作,并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送报名信息;

3.根据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情况设置考场;

4.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确有专长考核工作;

5.处理、上报确有专长考核期间发生的问题;

6.对辖区内确有专长考核进行分析,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交考核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7.其他工作。

(四)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1.配合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报名工作;

2.配合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包括居民和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考核专家选送等;

3.其他工作。

五、其他

(一)“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二)参加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向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三)确有专长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附件: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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