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备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2-01-02 10:43 来源:战考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备案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相信很多考生都想了解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备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内容如下,请相关考生参阅。

  《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备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

  2006年,原国家卫生部发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进行评价和认定。作为配套性文件,2010年自治区卫生厅印发《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卫中医〔2010〕176号),对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师承工作日常监管和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17年,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公布施行,其中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指导老师同时带徒等进行规定。2020年12月,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审查,《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款内容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不符合,需要修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依据《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经广泛征求委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各市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形成《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备案管理办法》,按程序印发执行,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适用人员

  具有本自治区户籍或实际长期居住本自治区,跟随本自治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中医类执业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之后,需要跟随指导老师参加中医医术专长实践的人员,参照执行。

  (二)师承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自治区户籍或实际长期居住本自治区;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4.身体健康,能够在医疗机构中坚持跟师学习和临床实践,完成跟师学习任务。

  (三)师承指导老师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主执业机构同意;

  2.在本自治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丰富的中医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5.身体健康,能够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完成师承教学任务。

  (四)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备案审批表;

  2.师承学员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

  3.师承老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户籍证明;

  4.师承老师所在主执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意带教证明;

  5.经县(区)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五)备案程序

  1.师承人员与指导老师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在县(区)以上公证机关公证。

  2.公证后一个月内,师承人员向其长期师承学习所在地县(区)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备案审批表》。县(区)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后报送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3.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结合初审意见,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复审合格后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合格后,予以备案。

  (六)师承学习内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规定的内容、中医经典著作、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等。

  (七)师承学习形式及跟师要求

  以临床跟师学习和自学为主。临床跟师学习是指师承人员在指导老师临床实践时实时学习中医药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做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

  (八)出师考核及证书使用

  师承人员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经指导老师同意,可以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参加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后,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在自治区内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国家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师承人员连续跟师学习满五年,或者取得本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可以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参加本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不得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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