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镇江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31 17:23 来源:战考网
各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校各教研室: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 2022 年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有关政策要求
(一)按照《江苏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17 号)执行。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三)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人员使用“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登录网页后,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逾期不再接受补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申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及相关材料原件。申报个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与材料原件是否相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对审核通过人员要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期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所在单位要及时核查,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报告,并在表格相应栏目盖章。
(三)人社部门复核。申报人员所属地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各单位汇总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审核。市委党组织人事处对审核通过并提交评委会评审人员的基本信息在市委党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在各级审核后,需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
四、提交纸质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生成,A4 纸正反打印,一式 2 份)、《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A3 纸打印,一式 15 份)、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报告。
(二)申报人员还需提交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任现职期间可以反映申报者业绩的独立讲授课程、代表作、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项证书)、决策咨询报告、教学总结、获奖证书、其他相关材料等复印件,装订成册。
1.申报人员须提供独立讲授 1 门以上课程的备课会记录、授课课表、讲稿教案和授课评价等材料。在材料上加盖审核单位教务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
2.申报中级人员须由本人指定 3 篇(部)代表作,每篇(部)代表作报送原件和复印件,并附《代表作清单》(见附件)。复印件内容含刊物封面、目录、刊号页(版权页)、文章内容。代表作复印件需在材料封面上加盖审核单位科研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代表作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已在公开期刊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用稿通知的论文和著作清样一律不予认可。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员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并公开发表在有“CN”“ISSN”刊号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著作必须是独著并且是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在内刊,各类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非正式出版物收录的论文均不计入成果。
3.专项研究须提供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项证书)复印件,调研报告须提供决策咨询报告复印件,在材料上加盖审核单位科研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
4.教学总结要求阐述本人任现职期间从事些什么教学工作,如何从事这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效果、成果,以及今后教学工作的思考,4000 字左右。在材料上加盖审核单位教务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 其他个人业绩材料复印件需在材料上加盖审核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
五、其他事项
请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报送地点:中共镇江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 566 号镇江市委党校 1 号楼 1523 室)。
联系人:曹静、贾沁宇,办公电话:88620552、88620551,邮箱:zjdxrsc@163.com。
镇江市行政学院
2022 年 4 月 25 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zybstz/202204/1e2adb268e26429cbc5882c88ec273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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