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南通市海门区综合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2-06-02 15:18 来源:本机关,单位制发

  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南通市职称办同意,我区2022年度综合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拟于8-10月份进行,现将有关申报 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1、评审条件。按照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可到南通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 )中的职称专栏"评 审条件"栏目查阅).

  2、关于学历、资历等要求。 按照"评审条件"和《江苏省 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规定执行。 充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 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精神,民营企业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只要总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符合要求、且具备助理级职称即可申报;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 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3、关于职业资格效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号)精神,凡通过考试取得《目录》明确的职业资格,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 申报中级评审。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 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0号) 规定,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 满3年,符合学历资历要求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评审。

  4、关于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1、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2、从外地流动到我区企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各类初级职称及工作年 限予以认可,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按相关程序申报(申报时提供初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 退休人员不予申报,如违规申报取消其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站(http://rsj.nantong.gov.cn)中"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申报评委会选择"南通海门区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机械工程、建设工程、纺织工程等专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6月30日;

  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6月20日。

  2、单位审核。 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扫描件上盖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

  3、主管部门审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对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扫描件上盖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身份证扫描件,个人近期两寸证件照一张,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纳费用明细表(1年以上);

  2、单位工商注册证书扫描件,

  3、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个人承诺书

  4、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1份装订进附件材料,另两份A3纸小册子格式打印后中缝装订,单独报送);

  5、简介表:一式3份(A3纸打印,1份装订进附件材料,另两份单独报送);

  6、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 低的顺序一并提供),同时提供学籍登记表扫描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

  7、现职称证书(非海门区初定的职称须同时提供批文)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及聘书(或聘用合同)等;

  8、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企业人员不要求);

  9、继续教育证书扫描件和公需课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10、相关获奖(表彰)证书扫描件;

  1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2、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3、发表或撰写的专业论文(含专题报告);上述附件材料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封面胶装),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单独报送的材料直接装入材料袋。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从本人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起算。

  2、申报人的资历(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 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2 年3月31日。

  3、评审费用。根据"苏人通〔2002〕104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答辩费300元,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收取。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本人或所在单位职称负责人,于2022年7月1日至20日递交至海门区职称办(北京中路600 号区政府大楼0419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2104114,申报工 作QQ群号260716333.

  南通市海门区专业持入量职称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原文网址: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zjpstzfb/content/81931153-7b9b-4d2c-af34-1d79f8244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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