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扬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时间:2022-07-15 14:59 来源:战考网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功能区生态环境主管机构,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扬州市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 2022]1号)精神,现就有关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相关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 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把关工作,评审材料填写要清晰、工整,学历、 资料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内容要详细齐全,手续要完整。评审 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都要经过审核人签字、用人单位或档案管理 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须由同级职称办审核盖章。对弄虚作假的申报材料,一经发现,不得上会参 加评审,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规范。

  2、申报人应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的"个人声明”栏目签字,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因弄虚作假产生的相 应责任、后果。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 把关,并在申报表的"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核实情况" 一栏中签字,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上报。

  3、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退回个人材料并通报其 所在单位,同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 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4、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 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5、对破格晋升者必须附"破格晋升报告",提供符合破格条 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注明符合破格条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报人员需要提供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重点 突出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评价等方面。

  7、企业申报人员需要提供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明个 人社保帐号),其中,最近的缴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8、申报人员需要提供公示结果(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个人 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

  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 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及复印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8学时。

  10、申报单位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加盖公章,便于核对单位名称是否与公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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