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威海市环翠区工程技术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2-10-13 15:29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工信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威海市环翠区工程技术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区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我区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条件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全区从事节能工程、汽车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信息、机械设计、机械制造、仪器仪表、设备工程、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学分析、食品工程、造纸印刷、轻工日用杂品、纺织、化纤、染整、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水利工程、环保工程、质量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标准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标准条件

1、2022年度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执行;申报本系列职称水利工程、自然资源工程等人员,请参照省、市相应评审标准申报。

2、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申报由我区组织的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4、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11〕24号)、《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应提供近5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

5、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有关政策

1、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关于做好威海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意见》(威人组发〔2019〕11号)等规定执行。

2、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执行。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3、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4、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2号)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由各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要求,并填报《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即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申报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申报职称,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9〕137号文件进一步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8号)有关规定执行。

6、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7、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8、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可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办发〔2020〕50号)执行。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等可根据自身的业绩情况直接申报参评相应级别的中、初级职称。

9、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10、援藏援疆援青人才、扶贫协作重庆人才、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11、按照创新职称评审评价方式的有关要求,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拟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评价;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拟采取答辩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全面科学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答辩成绩将作为评审评价的重要参考。具体组织时间及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采取网络化申报评审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具体操作可参考《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操作指南》(附件5)。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申报人员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严禁他人代签。

1、申报人填报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淡化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不允许填写任现职以前、与现从事专业无关和无原件的作品,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获奖时间填写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时间,课题时间填写结题时间,专利时间填写专利证书落款时间,论文著作时间填写出版时间;“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

3、事业单位学历、工作经历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结果为准。

4、“现专业技术职称”获得资格时间要按实际取得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其中“获得资格时间”一栏,职称证书标注“公布时间(生效时间)”的,以公布时间(生效时间)为准。

5、《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仅事业单位上传)《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以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可在“上传其他附件”栏目上传,并请规范命名。

6、材料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申报”,申报数据即提交给用人单位,及时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数据审核,经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并于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送。

(二)单位审查、民主评议推荐、公示

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申报人提交纸质原始材料和网上申报数据进行一一比对,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成立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审核监督。非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呈报部门呈报

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1、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初级、中级职称,由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呈报至威海市环翠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威海市环翠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至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五)补充完善材料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通过申报平台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六)职称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要求,初级职称评审每人次100元;中级职称评审每人次160元。

四、评审结果核准公布及发证

评审结束后,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网站“通知公告”和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经核准、备案、行文公布后发放证书。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22号)规定,通过网上申报评审的职称实行电子证书,评审通过并经核准公布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下载打印。

五、有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督查。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打印生成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须有负责人签名、公章和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除以上3项外,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不能空缺。(A3纸型正反面打印,5份原件)

2.《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 份。

3.《申报人员花名册》1 份(系统生成)。

4.《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1 份。

5.《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1 份。

6.《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1 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

7.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事业单位提交,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除此以外不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著作等另有要求的除外。

报送时间:职称申报材料采取集中受理的办法,网上提交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系统材料审核通过后,请于11月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23室,并缴纳评审费用。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按照《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我省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报送地点: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

联系电话:5810127

附件:

附件1: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

附件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doc

附件5: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报指南.docx

附件6: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名录.doc

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8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huancui.gov.cn/art/2022/10/8/art_64291_3038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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