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时间:2022-10-18 14:08 来源:山东省大数据局

广大考生:

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计划于10月29日下午14:00—16:00举行,现将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严格执行各项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准备

(一)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小程序申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

为确保顺利参考,请考生考前14天不安排出差和旅行,除前往考点不离开所在市,减少聚集性活动,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加强个人健康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以免耽误考试。

(三)具有特殊情形的考生(详见“三、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请咨询考点所在市大数据管理机构,按要求进行报备。

二、考生管理要求

(一)考前7天内无外省旅居史、无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二)外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地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考试所在地后按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三、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一)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风险地区执行。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完成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上述考生应提前向考点所在市大数据管理机构和考试所在地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考试,并于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含参照)以国务院客户端、“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二)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2)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或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不满10天者;

(5)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的;

(6)省内口岸入境考生和省外口岸入境目的地为我省考生未完成“7+3”(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者;

(7)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四、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附件2)以及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参加考试时,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五)考试当天,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时,经评估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考生应主动关注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如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发生调整和变化,将按照考点所在地最新规定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请考生密切关注山东省大数据局、各考点大数据局官网及公众号发布的涉考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预留手机通讯畅通,及时查看考试短信通知。

五、大数据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省级 0531-51785039,51785106

济南市 0531-51707652,51707653

青岛市 0532-85912587,85912286

淄博市 0533-3183627,3170513

烟台市 0535-6633199,6788710

临沂市 0539-8770526

附件:

附件1: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docx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2年10月14日

相关阅读:

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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