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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过渡注册办事服务指南

时间:2021-12-22 16:32 来源:战考网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已发布《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注册办事服务指南》,具体详情如下:

  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注册办事服务指南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注册工作的通知》(职公函〔2021〕253号)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在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出台前,四川省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注册(含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的证书服务办事指南以下为准:

  一、注册人员

  根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通过考试取得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办理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办理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2.只受聘于一个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单位;

  3.没有本文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实名认证信息与职业资格信息不一致的;

  3.属于“挂证”行为的;

  4.受到刑事处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三、注册材料

  (一)办理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

  2.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扫描件;

  3.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现聘用单位的社保材料,社保材料应至少体现申请人申请注册前三个月的社保缴费信息,且缴费单位为现注册单位。(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材料)

  4、继续教育学时证明。(2020年(含)以后取得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2021年(含)开始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其中公需课10学时、专业课20学时)

  (二)办理变更注册的人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变更注册申请表(见附件2);

  2.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扫描件;

  3.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现聘用单位的社保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材料)

  4.工作调动材料;(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或劳务合同的证明文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等)

  5.因所在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在聘用单位名称变更后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供聘用单位新名称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四、工作流程

  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注册工作采用网络在线方式开展。

  (一)从业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网址:www.jtzyzg.org.cn)“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管理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按照所从事的专业选择公路工程或水运工程类别办理注册。

  (二)省级注册审查单位初审不通过一次性给全不通过意见,申请人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初审申请。

  (三)部职业资格中心统筹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的审查意见和在线核验结果,定期公布准予注册人员名单。

  (四)从业人员在交通职业资格网查询注册信息,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办理时限

  省级注册审查机构在收到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每月按时将省级符合注册人员名单报送部职业资格中心。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八、联系电话

  四川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江老师 ⠨028-85525373

  附件:1.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原文地址及查看附件:http://jtt.sc.gov.cn/jtt/c102316/2021/8/20/a83a48ef677241399b15d2769418e2e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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