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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考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时间:2021-12-27 15:01 来源:战考网

  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概述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两个版本)


适用范围

内容

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一

适用于为设计提供勘察工作的委托任务

﹒岩土工程勘察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工程物探

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二

仅涉及岩土工程

﹒取得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对项目的岩土工程进行设计、治理和监测

  【2016年真题】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委托的工作内容有( )。

  A.工程放线测量

  B.大地测量

  C.结算工程量测量

  D.水文地质勘察

  E.工程地质勘察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勘察的内容和合同当事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委托的工作内容有: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参见教材P61。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两个版本)

版本

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一

适用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二

适用于委托专业工程设计

  第二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勘察合同的订立】

  1.勘察合同当事人

当事人

规定

发包人

项目的业主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部门(如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人
法人+两证

﹒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均不能成为承包人
﹒须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收费资格证书

  【重点难点】工程勘察资质序列

资质序列

等级

要承接业务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只设甲级

可承接各类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设甲级、乙级,部分可设丙级

相应等级相应专业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不分等级

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2.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本工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信电缆、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3.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现场的工作条件

  ■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

  ■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

  ■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

  ■平整施工现场

  ■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

  4.勘察费用的阶段支付

  勘察合同的阶段支付时间通常按勘察工作完成的进度,或委托勘察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中提交了某部分的成果报告进行分阶段支付,而不是按月支付。

  5.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明确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最终方式是采用仲裁或诉讼

  ■采用仲裁时,需注明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设计合同的订立】

  1.建设工程设计的内容(一般项目2项)

  ■总体规划设计(一些大型项目,考虑总体部署)

  ■方案设计(一些大型项目,考虑总体部署)

  ■初步设计(一般项目)

  ■技术设计(对于技术复杂而又缺乏经验的项目)

  ■施工图设计(一般项目)

  2.设计合同当事人


当事人

规定

发包人

项目的业主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部门(如工程总承包单位)

设计人

﹒(法人+两证)


  【重点难点】工程设计资质序列


资质序列

等级

可承接业务

综合资质

只设甲级

各行业各等级均可

行业资质

甲级、乙级,个别可设丙级

相应行业等级(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

专业资质

甲级、乙级,个别可设丙级,建设工程可设丁级

相应专业等级(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

专项资质

甲级、乙级,个别可设丙级

本专项等级


  3.设计合同发包方式


发包方式

条件

招标发包


直接发包

﹒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2015年真题】下列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直接发包的是( )。

  A.房地产开发项目

  B.高速公路项目

  C.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项目

  D.市政给水排水项目

  E.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发包方式。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1)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2)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参见教材P65。

  4.设计合同的发包范围


发包范围

内容

可总可分

可以将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单位;也可以将勘察、设计分别发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可分包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不可转包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业务转包


  5.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两类)


项目

内容

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

1)经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城市规划许可文件
3)工程勘察资料

项目设计要求

1)限额设计的要求;
2)设计依据的标准;
3)建筑物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要求;
4)设计深度要求


  【重点难点】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标准可以高于国家强制性规定,但不得低于


设计阶段

满足以下需求

方案设计

﹒编制初步设计
﹒编制控制概算

初步设计

﹒编制施工招标文件
﹒设备材料订货
﹒施工图设计的需要

施工图设计

﹒设备材料采购
﹒非标准件制作
﹒施工的需要


  6.设计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三项)

  ■设计人向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处理有关设计问题

  ■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部位验收和竣工验收等事项

  设计交底+处理设计问题+参加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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