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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有哪些?

时间:2023-05-27 16:50 来源:战考网

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分为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免予核查、社会监督等方式。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方式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材料

①学历证明

②学位证明

③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一)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二)现场核查

1. 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2.考试组织机构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也可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式辅助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有关公告,了解具体核查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方式和要求等内容。

(三)免予核查

1.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考后审核

部分省份实行考后审核,成绩公布后对全科合格人员进行考后审核/复核/抽查。所需提交的资料与考前审核相同,只是时间放在了考试之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后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成绩。具体以当年报名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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