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战考网 > 一级造价师 > 水利工程 >

2021年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精讲考点: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

时间:2021-11-30 16:06 来源:战考网

  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

  ②综合利用水利水电工程中承担单一功能的单项建筑物的级别,应按其功能、规模确定;承担多项功能的建筑物级别,应按规模指标较高的确定;

  ③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提高一级;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一级。

  ④对2~5级的高填方渠道、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倒虹吸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⑤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采用新型结构或其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对2~5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⑥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的级别。

  (一)水库及水电站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1)水库及水电站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和建筑物的重要性划分为五级确定。

  水库工程中最大高度超过200m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Ⅰ级,其设计标准应专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水库大坝上表规定为2级、3级,当坝高超过下表规定的指标时,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水库工程中最大高度超过200m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Ⅰ级,其设计标准应专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是否承担挡水任务)

  ①与水库工程挡水建筑物共同挡水时,其建筑物级别应与挡水建筑物的级别一致确定。

  ②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不承担挡水任务、失事后不影响挡水建筑物安全,其建筑物级别应根据水电站装机容量确定。

  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水利工程分等指标:发电装机容量/MW。

  (二)拦河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1)应根据其所属工程的等别确定。

  拦河闸永久性水工建筑按上表确定为2级、3级,其校核洪水过闸流量分别大于5000m3/s、1000m3/s时,其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三)防洪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防洪工程中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按下表确定。当经批准的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另有规定时,应按其规定执行。

  ①涉及保护堤防的河道整治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堤防级别并考虑损毁后的影响程度综合确定,但不宜高于其所影响的堤防级别。

  ③蓄滞洪区安全区的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宜为2级。对于安置人口大于10万人的安全区,经论证后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为1级。

  ④分洪道(渠)、分洪与退洪控制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不低于所在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四)泵站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五)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供水工程永久性建筑物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按下表确定。

  供水工程中的泵站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例题解析

  【XT-06】某水库治涝面积为15万亩,则该水库工程中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的级别分别为( )。

  A.2、3

  B.2、4

  C.3、3

  D.3、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某水库治涝面积为15万亩,工程等别为Ⅲ等,则该水库工程中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的级别分别为3、4级。参见教材P125。

  【1968-05】以下(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A.高填方渠道

  B.高边坡挡土墙

  C.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

  D.高水头倒虹吸

  E.软基上的消力池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对2~5级的高填方渠道、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倒虹吸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参见教材P125。

  【XT-04】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某土石坝级别为3级,当坝高超过( )时级别可提高一级。

  A.70m

  B.90m

  C.100m

  D.130m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


分享到:
  • 扫码加建筑类考试老师微信
  • 进行“一对一”考试资讯
  • 注意:

  • .在添加客服时,备注自己要咨询的【考试种类+地区】

  • .先添加客服,再由客服按实际情况推荐给考试老师

  • .添加老师可咨询:考试信息+考试资料+交流群推荐

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服务咨询
头
考试答疑

网站介绍 企业新闻 考试动态 新媒体矩阵 合作推广 网站声明 全站导航 加入我们 帮助中心 联系我们

苏ICP备案号18066411号-3 icp备:苏B2-2020003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湘江路32号

Copyright@2020-2022南京双引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