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确有专长

    执业范围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可知:

  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人员,在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即可执业。

  执业注册应按照考核内容(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考核)进行,例如考核的是中医正骨,就只能注册中医正骨,不得超出考核范围进行注册和执业,执业范围包括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

  执业地点在其考核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执业,跨省执业的中医(专长)医师,须经拟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

  执业方式:以个人开办诊所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执业,中医(专长)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只提供中医药服务。

  注意: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开办的诊所,拥有《中医诊所备案证》后,可以合法执业,但是备案的中医诊所不能够提供西医西药服务,此外也不是所有的中医药服务都可以开展,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技术不得在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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