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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时间:2023-04-12 15:1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我区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进行,提醒各位考生:

01.请考生提前半个小时到达考点,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有序进入考点,进行身份验证、入场检查,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02.提倡考生不要携带手机参加考试,凡携带者,一律将手机暂放考点入口处的“考生手机暂放处”。

03.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身体状态良好。

04.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场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05.违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等,通过QQ、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传播试题及答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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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

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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