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称申报系统填报须知

时间:2023-05-25 16:47 来源:江苏人社局

请申报人员认真细致阅读以下内容,按要求进行填报。

一、总体说明

1、本系统中上传附件要求,照片为JPG,总结、报告、论文等为DOC(发表的另再传PDF),其它上传PDF格式的原件正视图,文件大小不超过系统要求。

2、系统中带“星号”项为必填项目。

3、资历(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任期内)、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二、各模块说明

(一)基本信息

“所属行政区划”为工作单位所在区域,如可选“宜兴市”;“初定或评审”项中选择“评审申报”;“行政主管部门”选“无”;申报类型选“正常申报”,若学历、资历不符合条件拟以破格条件申报的,可选“破格申报”,需同时在“破格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对应的破格条件材料;“申报评委会”选择“无锡市宜兴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点名称”选“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学历学位信息

1、如证书不可网上查验,请申报人自行提供有效证明;

2、如学历、学位证书遗失,可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提供个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三)专业技术资格

1、现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申报人填报已取得的职称信息。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还需提供配套的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两者二选一);

2、行业准入资格、职业资格情况和职业技能等级

申报人取得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等所有行业(专业)相关的证书,可在此项上传。没有则不填。

(四)奖励情况

个人取得的与申报专业相关奖励证书。奖项信息要严格按照奖励证书及名称填写。如奖励中无个人名字,但确实为本人获得,请由所在单位进行证明,并在业绩中关联叙述、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五)工作经历

从首次工作时开始记录至当前,起始时间需与个人基本信息中的“参加工作时间”对应一致。

经历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时间不能出现交叉,单位名称按照当时实际所在的工作单位(全称)经历填写,最后结束日期填写申报时日期。“主要从事技术工作”栏不能填无,请按从事的专业事实填写。若某阶段未工作,请如实填写,可注明待业。

(六)继续教育情况

在无锡市人社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专栏”— “继续教育平台”中学习,考试合格后请下载电子版合格证上传至该栏目。根据锡人社发〔2018〕27号文件精神,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1个公共科目的培训考核。

(七)学术成果信息

技术总结或其他成果(论文论著)上传此栏目。

技术总结,须结合某一具体已提交业绩展开,命名为《关于“XXX”(此处为选择的业绩名称)的技术总结》

其他成果(论文论著)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若是未发表的,请在信息采集栏目中选择“未发表”,注明撰写日期(注意时限要求),上传可编辑文档,不得将文章以图片格式上传。若是已公开发表的成果,按项目认真填写刊物信息后,先上传可编辑文档(要求同未发表论文),再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请标注本人姓名)、正文原件等清晰PDF格式文件(需扫描在一个文件中)。论(译)著的正文部分只要前二、三页。若是外文撰写或发表的,还需同时上传中文译稿,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为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施学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重要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八)工作业绩(请高度重视此模块填报)

1、样式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无固定模板,但须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材料须是原件扫描上传,材料必须能直接证明业绩与本人相关,无关或重复性材料不需上传。过大材料请认真遴选,不要通篇上传;

(2)每一个业绩材料须有单位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涉及申报人姓名处,可用记号笔明显标记,页数较多时可靠前放置或注明所在页码;

(3)业绩信息栏目内容应填尽填,不要遗漏、错填。要注意业绩的时限要求(见前“总体说明”)。

2、内容要求。业绩材料须逻辑完整、清晰简明,要满足以下要点:

(1)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任命)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有关项目(课题)的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中标通知书、协议合同、验收单、竣工报告、本人签名的工作过程证明等;工程(项目)取得效益、效果的证明;有关解决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新材料,开展各类技术难题攻关的证明;有关取得效益的证明(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相关奖励荣誉在“奖励情况”模块中填报完整,在此模块中只提供获奖情况的切实证明材料,集体成果或荣誉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并注明本人的作用、排名。

(2)各类项目必须提供能够证明项目级别、项目规模和本人作用的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立项报告、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验收报告、成果鉴定证书、项目合同(协议)等,企业项目要有企业证明材料;从事造价咨询方面的必须是全过程管理的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员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能力的有关材料,如总装图(或工艺)标题栏、部件图(或工艺)标题栏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学术技术表彰必须提供相关文件或聘书(在有效期内);学术交流必须提交会议级别、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制作标准必须是已经正式颁布实施的,并提交能证明作者身份及工作内容的有关证明。

(3)设计图纸需附图签,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图纸内容可适量,重在展示专业技术特点及能力水平。不能以单一设计图纸作为业绩证明,须以相应材料佐证项目真实性和完成度。

(九)工作总结

本模块上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等方面,业绩内容要在此栏目中进行简要概括和体现。

(十)年度考核

本模块对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自动获取,若获取不到的请联系单位人事系统管理人员完善人事系统中个人信息或上传任期内所有年度的考核表。企业及其他身份人员可不填。

(十一)发明专利

请上传已取得的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证书须有本人名字,专利信息请按专利证书上的信息填写。无专利证书原件请附专利信息查询官网的截图和网址信息(供审核校验)等。

(十二)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本模块主要上传《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及本人亲笔手写签名的《个人承诺书》。《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中的填写说明如下:

1、前已填报内容在表中自动生成的,勿手动更改;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应由申报单位按实际考核结果填写,不要留空;

3、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填写公示时间,公示完成次日之后,单位方可审核签字、盖章、填落款日期;

4、“单位核实意见”栏: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且核实人签名、日期必须由核实人亲笔手写。

(十三)破格申报材料

本模块是针对不符合学历、资历要求,但具备《资格条件》中破格条件,须填写、上传的相应材料。若无勿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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